6月2日,中央气象台发布今年首个高温预警,预计今天白天河南、山东、湖北等地部分地区最高气温可达40℃。炎炎夏日,你享受到高温津贴了吗?它与防暑降温费有什么区别?西瓜、冰棍、绿豆汤等可以充抵高温津贴吗?关乎你我权益,转发周知!

什么是高温津贴?

是用人单位为保障劳动者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对劳动者高温作业及高温天气下作业额外的劳动消耗给予的补偿。2012年下发的《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明确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这些情况,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

  1. 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
  2. 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

【注意】: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适时调整。

除了津贴,还有这些福利

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

  • 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
  • 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的饮料;
  • 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高温津贴的常见问题

Q1:高温津贴是工资的一部分吗?

A1: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属于劳动报酬(工资)的组成部分。

Q2:上夜班可否领取“高温津贴”?

A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高温津贴的发放条件只取决于工作环境是否为室外、工作环境温度是多少,与白班和夜班没有关系。

Q3:非露天工作能够享受高温津贴吗?

A3:对非露天工作的劳动者来说,如果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温度降到33℃以下,也是享有高温津贴的。

Q4:因发放高温津贴发生的劳动争议,如何适用仲裁时效?

A4:因为高温津贴性质上属于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四款的规定,高温津贴争议应适用特殊仲裁时效,在职期间不受一年仲裁时效的限制,离职时则应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除了高温津贴,还有哪些权益?

1.孕妇不能高温露天作业

不能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2.因高温停工的,不能被降工资

在高温天气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等,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3.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注意】:如果发现自己高温作业应该享受的权益受到侵害,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也可直接拨打 12333 投诉。

高温津贴

参考文献: 人民日报

整理编辑:Eile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