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连一女员工试用期内怀孕遭辞退的新闻引发网友热议。新一届毕业生马上要进入职场,对于试用期,你了解多少呢?如果你也是准备找工作或者正在找工作,可一定要擦亮双眼,别让试用期成了“白用期” ,关于“试用期”的一些问题一定要搞清楚!

什么是试用期?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新招用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相互考察了解的时间。

用人单位可以考察了解劳动者是否符合招收条件,能否适应所从事的工作等。

劳动者可以考察了解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条件是否符合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自己能否适应或胜任用人单位所安排的岗位及工作任务等。

【提别提醒】试用期是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可以说是一种双向选择。

试用期和实习期的3大区别

1.当事人的身份不同

试用期,当事人身份为劳动者;

实习期,当事人身份为在校学生。

2.权利义务关系不同

试用期,单位对劳动者承担无过错责任,并且一起履行缴纳社保费用义务;

实习期,单位对实习学生不承担无过错责任,不用履行最低工资标准的要求。

3.当事人的目的不同

试用期,目的是用人单位补充人力资源;

实习期,目的是学生提高自身素质。

试用期应该有多长时间?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1次试用期。

【特别提醒】

  •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 若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可以不给工资?

是不可以的。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供了正常的劳动,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试用期要上社保吗?

当然是要的。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应享受法定的全部劳动保障权利,用人单位不能因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就与其他劳动者区别对待。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中,应当具备社会保险的条款。

《社会保险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随意辞退劳动者?

是不可以的。要做到合同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必须提供证据证明员工存在法定可以单方解除的情形,并履行法律规定的解除程序,二者缺一不可。

劳动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在试用期期间辞职要承担违约责任吗?

需要提前通知。按照规定,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劳动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赔偿。

用人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是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特别提醒】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专业培训,并订立协议约定了服务期,那么劳动者不满服务期提出辞职,用人单位可以向员工索赔。

注意这些试用期的陷阱

陷阱1. 先“试用”再签合同

部分用人单位往往试用阶段不签劳动合同、仅签订“试用期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陷阱2. 只约定试用期

部分用人单位只与毕业生签订单约试用期的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3-6个月不等,为的是能够在试用期内使用廉价劳动力还方便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陷阱3. 试用期成“随意期”

部分用人单位以“试用期时间太短,了解不全面”为由,延长使用期限。期间毕业生依旧无法享受到正常的福利待遇。

《劳动合同法》采用把试用期与合同期限相挂钩的制度,明确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遭遇试用期陷阱,可投诉!

建议毕业生入职前一定要“恶补”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知识,当自身权益受损害时要敢于维权,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部门投诉,也可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维权。

 

参考文献: 人民日报

整理编辑:Eile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