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款产品或服务,“熟客”价格总是比新用户更高。想必,不少人都遇到过类似的“杀熟”情况。

近年来,外卖、旅游等平台“大数据杀熟”屡屡为人诟病,但在法律层面,一直没有明确限制。不过好消息来了,我国拟立法禁止“大数据杀熟”。

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于8月17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三审。草案进一步完善个人信息处理规则,特别是对应用程序(APP)过度收集个人信息、“大数据杀熟”等作出有针对性规范。

 

草案三审稿规定,利用个人信息进行自动化决策,不得对个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不合理的差别待遇。

草案三审稿充分赋予个人自主选择是否接受自动化决策的权利,明确规定:

  1. 个人信息处理者通过自动化决策方式向个人进行信息推送、商业营销,应当同时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或者向个人提供拒绝的方式。
  2. 通过自动化决策方式作出对个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决定,个人有权要求个人信息处理者予以说明,并有权拒绝仅通过自动化决策的方式作出决定。

此外,草案三审稿还对大型互联网平台和小型个人信息处理者进行了区分,规定大型互联网平台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平台规则;授权国家网信部门针对小型个人信息处理者制定相关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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