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将正式实施,其中对行政拘留的执行年龄限制作出了重要调整——已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及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将不再仅因年龄而一律免于行政拘留。
此前,原法律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70周岁以上,以及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且属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本应处以行政拘留的,不执行拘留。
新规增设“但书”条款,明确在上述三类情形中,若行为人违反治安管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或14-16周岁、70周岁以上两类人员在一年内两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则不再豁免拘留。

上海市公安局法制总队何俊解读指出,此举是为防止法律的特殊关护被滥用,真正体现“过罚相当”原则。例如,未成年人一次殴打多人、造成较重伤害或恶劣社会影响,即属于“情节严重”;老年人若一年内两次触法(如种植罂粟、殴打他人等),也将面临实际拘留。
此前,黑龙江、陕西等多地都曾出现因行为人年龄原因而未实际执行拘留的案例。新规实施后,此类情形将受到更明确的约束,年龄不再是绝对的“免罚牌”,执法亦将在教育与惩戒之间寻求更精准的平衡。
免责声明:本文部分文字、图片、音视频来源于网络、AI,不代表本站观点,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本文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如有异议请与我们联系。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本站原创发布。任何个人或组织,在未征得本站同意时,禁止复制、盗用、采集、发布本站内容到任何网站、书籍等各类媒体平台。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我们进行处理。










